7月5日,记者从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城市客运服务科了解到,我市城区1398辆出租车开始陆续调整计价器。随着出租车计价器的调整,运价正式执行新标准。调整期间,市民乘坐出租车可能会出现两种起步价,乘坐人按照计价器显示价格支付即可。
据了解,为完善我市巡游出租车运价形成机制,促进巡游出租车行业良性发展,根据《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相关规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考虑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结合我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营市场实际,在深入开展价格调查、成本调查、组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审价会等工作的基础上,经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
按照《关于焦作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的通知(焦发改价格【2022】178号)》文件精神,我市出租车运价调整于7月1日执行,但由于计价器调整后方可执行新运价。经与计价器厂家商定,7月5日至9日,分批对我市城区1398辆出租车计价器进行调整。
7月5日下午,我市首批出租车来到市交通局调整计价器,喷涂新运价标识。前来调整计价器的出租车驾驶员纷纷表示,这次调价对他们来说是件好事。
据了解,出租车调价期间会出现两种运价并存的情况,计价器调整后的出租车按新运价收费,尚未调表的车辆仍按旧标准收费。市民乘坐出租车时,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支付车费即可,如发现驾驶员未按照计价器价格收费,可以拨打12315、12328、95128投诉。
调整后,我市出租车起步价由5元/2公里调整为6元/2公里,夜间(22时到次日6时)起步价由6元/2公里调整为7元/2公里。超2公里后,每公里运价由1.4元调整为1.6元;运距超过8公里后,超出部分运价为2.4元/公里。载客运营时速低于12公里及以下时,执行时距并计收费,5分钟内免费,5分钟后每5分钟计费1.6元。
需要注意的是,市城区车用天然气价格与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联动机制仍按照原规定执行。使用新能源出租车营运的,起步价为7元/2公里,夜间(22时到次日6时)起步价为8元/2公里。当市城区达到车用天然气价格与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时,新能源出租车不再加收燃油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