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焦作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今后,涉及公安、教育、民政、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司法行政等领域的139个证明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经2021年9月30日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焦作市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该清单共有139个证明事项,分为16个大类,涉及公安、教育、民政、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司法行政、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诸多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
焦作市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