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王先生
问题陈述:我是一名退休教师,今年61岁。每月近2000元的退休工资,使我们一家三口人的生活捉襟见肘。目前,我们一家三口人租住在一间不到20多平方米的房子,其他两位家庭成员没有经济来源。前段时间,我看到新闻媒体多次对我市廉租住房进行宣传报导,很想了解一下申请廉租住房都需要什么条件。
行动记者:郭 辉
行动结果:根据王先生提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房管局。据该局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介绍,我市早在2004年已经开始实施《焦作市城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四条对我市市区居民承租廉租住房须具备的条件进行了规定。规定显示: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且在市区经常居住;家庭收入状况符合政府当年确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含10平方米);根据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状况,本市廉租住房优先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实行出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
该办法还规定,因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对承租廉租住房的条件做相应调整时,由市房产管理部门会同市民政、财政、物价等部门负责确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