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非完全市场化,又非完全政府保障,性质略带模糊的经济适用房,因暗藏“寻租”空间,自推出之后便争议不断。去年一些城市相继出现违规摇号、出租、弃购经济适用住房等现象,而在最近国家一系列调控政策中,经济适用房的表述又是“时隐时现”。这让社会各界对经济适用房的存废之争再起,并且愈加激烈。
【变化】经适房政策“时隐时现”
“国11条”再次释放调控信号,明确提出“要适当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
岁末年初,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业的调控措施。去年12月5日~7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加强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
去年12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从增加供给、抑制投机、加强监管和推进保障房建设等4个方面出台措施,进一步稳定和调控房地产市场,以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这被业内称为“国四条”。
细心的业内人士发现,在这两次重要的调控措施中,均没有提到“经济适用房”。莫非经济适用房已经从国家的房地产政策中悄然隐退?
郑州市永威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马水旺认为,这一表述很微妙,按照惯例,经济适用房属保障性住房序列,表述中一般位于廉租住房的前面,而此次经济适用房从最重要的官方文件中悄然隐退,或许释放出一个信号,经济适用房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将要退出历史舞台。
马水旺只说对了一半,确实“很微妙”。今年1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市场供应、信贷政策、土地出让及市场监管等方面,提出11条具体措施,再次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此次调控的一大亮点是,明确提出“要适当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这是此前从未有过的表述。
河南财经学院工程管理系刘社教授认为,在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这个问题上,国家以前划的圈子太小了,“过去可能只照顾到那些极低收入的家庭,现在明确提出要把这个范围扩大,这就意味着,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以后都有机会住上经适房”。
国家对经济适用房到底是何态度?很多业内人士坦言,他们对此确实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摸不准高层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