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招生季,不少读者咨询我市各城区常住户籍招生对象房产和户籍不一致如何处理、随迁子女如何报名入学的问题。
据了解,根据《2024年焦作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问答》,我市各城区常住户籍招生对象房产和户籍不一致是指:一是有房无户。在办理入学时,本人家庭所购学校片区内房产,因客观原因,该房产对应地址公安部门暂时无法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由房产所在片区学校调查核实,并报区教育局审批备案后,可安排至房产对应的片区学校就读。因主观原因不愿将户籍迁入片区学校房产对应地址而导致房产和户籍不一致的,到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片区学校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或由房产所在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辖区内学校就读。二是有户无房。在办理入学时,单位集体户口或个人家庭户口在市区无房产的招生对象,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以实际居住情况为依据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户籍所在地对应的房产如已出售,该户籍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当片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组织招生。六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县(市)常住户口招生对象房户不一致情况的学生就读工作。
随迁子女如何报名入学?在我市经商、办企业或务工的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籍户口簿、务工材料(劳动合同;经商办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监护人到就近公办学校或区教育局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