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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电厂“一女二嫁”分配集资职工房

焦作电厂“一女二嫁”分配集资职工房

2012-05-30 23:15:39 来源:每日新闻网 点击:

摘要:近日,我网接河南省焦作市一市民反映焦作电厂在分配集资职工房时存在“一女二嫁”现象,后经了解当事人向我们说明了情况,栗二柱,男,1958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

  近日,我网接河南省焦作市一市民反映焦作电厂在分配集资职工房时存在“一女二嫁”现象,后经了解当事人向我们说明了情况,栗二柱,男,1958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1974年4月下乡,1978年5月分配到焦作电厂工作至今,已有38年工龄,现在公司下属的焦作电厂思想政治工作部工作。
  
  栗二柱说:早在1991年,我分到焦作电厂#5院一套集资建房,办理了住房证(住房证号00395)。由于婚姻破裂,我一直与久病瘫痪的老母亲相依为命住在电厂#5院的房子里。但是,在2007年7月1日,焦作电厂总务处将我在焦作电厂#5院的住房强行售出,并以欺骗、威逼等手段,将室内东西全部拉到电厂附近农村临时房里。
  
  为解决住房问题,我多次上访,向公司领导反映,奔波了5年,终于在公司领导的多次过问和督查下才促使焦作电厂在2011年3月2日,经班子开会研究决定,将电厂在丰泽苑B区5号楼2单元5号房分给我,他们并特意叮嘱我要秘密入住,不要惊动别人,等房管办核定房价后就办理购房手续。并且他们还给我出具了手续,让我缴纳了燃气初装费和水电费等,我在2011年10月对房子简单装修并入住。

 可是,就在2012年3月17日中午,我回家发现家里的门锁锁芯被换,门口贴了张《声明》,该声明说房子已经归他所有,我拨打了《声明》上的手机号码,对方自称他该住房的房主,并有房产证和所有手续。在我出去一会回到家后,只见房门敞开,一对青年男女已在室内,那青年男子说他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手续。我立即给当时厂里受张党生厂长、风晓明书记委托,代表组织落实我住房问题的张锁根主任打了手机。张主任严厉地对我说:“这套房是组织分给你的,他要是能拿来证据证明这套房是他的,你可以马上去找张正午主任,现在这事由他负责”。
  
  我问那男青年如何能够证明这套房子是你的,那个年轻人说他一直在外地工作,昨天才回来,房子是厂里分给他的,并给我出示了2012年3月办理的丰泽苑B区5号楼2单元5号的房产证。我告诉他,这个房子是2011年厂里研究决定分给我的,而且厂里房管部门也给我出具手续,让我缴纳有关配套费用。于是,我们双方就产生了纠纷,并报了110处置。
  
  需要强调的是:这个房子是我多次要求并经上级公司领导过问督查,2011年3月厂里研究分给我的,可是,据我调查,我们厂阳奉阴违,在一年之后,也就是2012年2月底,又将这个房子给张春华,其行为就是欺骗上级公司领导,说我反映的问题已经解决;另外暗地里却把这个房子又卖给了不符合分房条件的张春华(1980年12月出生,2003年7月参加工作,电专毕业),有意制造我们之间的矛盾,达到他们欺上瞒下的目的。所以,我说焦作电厂个别领导的行为就是无视国网能源公司,敷衍应付职工反映的事实,是典型的欺上瞒下行为。公司领导可以从我反映的情况以及焦作电厂对公司的答复看出事情原委。
  
  因此,我强烈要求公司领导,严查焦作电厂这种欺上瞒下,哄骗领导和职工的恶劣行为,维护上级公司的尊严,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并请公司派调查组来落实我反映的情况,我愿意对我说的句句话,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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