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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管理,焦作要发挥后发优势

2017-09-18 08:53:59 来源:焦作日报 点击:

摘要:据报道,在大城市流行已久的共享单车日前来到焦作。我市城市管理等部门应该发挥后发优势,学习、效仿和借鉴国内大城市共享单车管理的先进制度和经验,汲取教训,少走弯路,有效预防共享单车运营中的乱停乱放、恶意损坏、过度投放等“常见病”,使我市共享单车管理一开始就处于高水平。

  据报道,在大城市流行已久的共享单车日前来到焦作。我市城市管理等部门应该发挥后发优势,学习、效仿和借鉴国内大城市共享单车管理的先进制度和经验,汲取教训,少走弯路,有效预防共享单车运营中的乱停乱放、恶意损坏、过度投放等“常见病”,使我市共享单车管理一开始就处于高水平。

  首先,后发优势要体现在观念超越上。9月15日,《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其中特别提到“鼓励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进驻我市的共享单车企业就摒弃收取押金的旧模式,采用了免押金骑行的新方法。显然,相对于以前用户先向共享单车企业缴押金,然后才能使用的规定,免押金方式是一种观念创新,既可以打消外界疑虑,从根本上保障用户的资金安全,又可以使用户使用更方便。

  其次,后发优势要体现在管理提升上。从大城市来看,共享单车的市场定位已获得公众认可,成为短距离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但在精细化管理上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在使用安全、保障城市道路整洁、线下运营服务等方面有很大的提升空间。9月15日,11岁男孩骑共享单车身亡案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该案以800余万元的索赔额引起了社会关注。为保障共享单车使用安全,《指导意见》在“承租人自律”中,在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儿童提供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监护人须承担教育和监护责任”,并提出“不得使用自行车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我市有关部门应借鉴北京等城市的经验,指导共享单车企业采取在单车车身贴上“未满12周岁严禁骑车”醒目标识等措施,严禁12岁以下未成年人注册使用共享单车。

  另外,近期,各地先后有“共享单车坟场”见诸报端,车辆乱停乱放、企业疏于线下运营管理,影响市容市貌,给城市管理“添堵”。我市有关部门应要求共享单车企业利用大数据分析,合理安排运营调度和车辆维护,有效促进安全骑行、合理停放、文明用车,提升运营效率;对废弃车辆必须及时回收,按环保要求处理。若共享单车企业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有关部门可公开通报相关问题,直至限制其投放单车。

  作为一种新型共享经济,共享单车在我市是新生事物,虽然其在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效率、绿色出行等方面作用显著,但管理经验有待积累,管理水平须不断提升。我市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及时介入,运用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广大市民应遵守公共交通秩序,文明骑行,共同促进共享单车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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