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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半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盘点之政策篇:掀新政高潮

2015-07-27 10:35:34 来源: 点击:

摘要:  上半年,在中央定调稳定住房消费的背景下,多项政策联合发力改善市场环境,房地产市场开始逐步回暖。同时,全国各地因城施策的一系列宽松政策,以公积金政策调整为主。

   上半年,在中央定调稳定住房消费的背景下,多项政策联合发力改善市场环境,房地产(专题阅读)市场开始逐步回暖。同时,全国各地因城施策的一系列宽松政策,以公积金政策调整为主,包括财政补贴和税费减免等掀起地方新政高潮,刺激需求特别是改善性需求释放。以下为您盘点上半年出台的一些房地产相关政策:

  【一月】
  1月1日,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提高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120万元,首付降两成;以及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首付三成。
  1月5日,国土资源部举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设施农用地管理》视频会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议中指出,任何时候都要守住耕地红线,守住基本农田红线。
  1月9日,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联合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明确了新型城镇化的五大任务,安徽、江苏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及2个建制镇被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1月14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REITs试点,多来源增加住房租赁市场资金供给。
  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的平台,引导农村产权流转规范化、市场化。
  1月28日,国家税务局就提出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并将范围逐渐扩大。
  【二月】
  2月1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安排部署2015年及以后一段时期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
  2月1日,中央一号文件公布,再次提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为农村改革的重要方面。
  2月4日,央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报请全国人大授权在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11日,李克强再次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研究加强土地管理和保护,更加有效支撑经济发展。
  2月15日,中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其中关于户籍改革部分,意见提出要全面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与居住年限等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幕会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明确了授权的范围、内容和时限,为相关改革试点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月】
  3月1日,央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
  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并率先在南京、哈尔滨、厦门等12个城市试行,条例要求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负责登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北京、四川、海南、广东、河北、辽宁、山西、河南等省市已进入不动产登记的实质性阶段。
  3月,全国两会召开,确立了今年政府工作的10项主要任务,焦点仍聚焦在全面深化改革,并且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稳定住房消费成为房地产业的重要任务。
  3月25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部署暨培训会议上国土部部长姜大明表示反对改变我国土地公有制性质的主张,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
  3月27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有供、有限,因地制宜确定住房用地规模,保证市场供需平衡。对于住房供应明显偏多的市、县减少住宅用地供应,控制、优化住房用地规模及结构,加快库存去化。
  3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提出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下调为2年,进一步加快二手房流通速度,活跃市场。同时住建部也表示要"拓宽保障房源渠道,注意通过市场筹集房源作为保障房"。对于部分高库存城市而言,可进一步去化市场库存。
  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28日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涉及18个省,并提及要发挥港澳台地区在"一带一路"的作用。
  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其中,针对商业贷款,提出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四月】
  4月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为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促进区域一体化奠定了基础。
  4月20日,央行下调各类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同时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结构调整的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的支持力度。
  4月21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同步挂牌,我国自贸区正式进入建设的“2.0”时代。
  4月27日,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该自贸区投资规模达到1035亿元的20个重大项目正在集中开工。
  4月30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在今年首次提出要盘活存量,建立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京津冀一体化顶层设计出台在即。
  【五月】
  5月5日,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建成区人口密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从严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推动城镇化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
  5月8日,海关总署结合海关深化改革和工作实际,分别出台了海关支持粤津闽新设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三个《海关支持措施》,从服务自贸试验区改革需求以及实施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和海关安全高效监管等方面针对三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分别拟定了五方面25条支持措施。
  5月11日,央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3倍调整为1.5倍;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5月18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也明确,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
  5月22日,财政部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鼓励地方运用PPP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六月】
  6月1日,国管公积金中心又发布除此前的政策继续实施外,即使此前有过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也不必在等5年之后再使用国管公积金贷款购买政策房。
  6月15日,京津冀协同发展纲要已下发至各省市,要按照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好北京市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2015工作重点。
  6月1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强化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180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套,同步规划和建设公共交通、水气热、通讯等配套设施。
  6月18日,安徽省财政厅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制定试点方案,从目标原则、范围条件、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工作机制等五个方面,对全省推进PPP模式公租房项目试点工作作出规定,要求运用PPP模式逐步建立"企业建房、居民租房、政府补贴、社会管理"的新型模式。
  6月2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王宁表示,2015年中央安排棚改及配套基础设施补助1494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365亿元。
  6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借鉴国际经验,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促进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确定设立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以金融创新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
  6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办法》的通知,明确纳入地区间分享范围的税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三种地方分成部分。
  6月28日,央行第三次降息,5年以上商业贷款利率降至5.4%,公积金贷款利率降至3.5%,均已处于历史低位。
  6月28日,央行再度定向降准,针对"三农"或小微企业方向降准0.5个百分点。
  6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确立制定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15-2017年)的工作目标,要求加大改造力度、创新融资体制机制。同时,各地政府也相应推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因地施策拟定并公布保障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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