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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又传来好消息
重点速览
3月22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布《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
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郑州市区内购买首套住房,满足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其他情况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符合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商业住房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可以申请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对于有省公积金的买房人来说,这真是一个喜大普奔的好消息。郑州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提高到80万,3月19日召开的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焦作市多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有调整。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总房价的60%,单笔不超过50万”,在4调整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总房价的60%,单笔不超过40万”;“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总房价的70%,单笔不超过50万”,调整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总房价的70%,单笔不超过45万”。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更好的服务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满足购房职工的贷款需求,结合住房公积金业务实际情况,经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同意,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对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如下调整:
一、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郑州市区内购买首套住房,满足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其他情况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二、推进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符合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商业住房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可以申请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本通知自2019年3月22日起实行,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有的小伙伴就要问了,公积金贷款和商贷相比到底能省多少钱呢?
小编简单计算了一下,供大家参考:
按照现在的政策算,假如一个人买房用了最高公积金贷款为80万,贷款时间为30年。
已知条件:目前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5年以上银行按揭贷款利率4.9%。同时,郑州的银行大部分对首套房贷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个别调整为25%。
如果按照上浮25%计算,
4.9%*1.25=6.125%,
也就是说商贷利率为6.125%。
个人商业住房贷款:利息总额为949,918.35元,本息合计为1,749,918.35元,每月等额还款为4,860.88元;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为453,394.20元,本息合计为1,253,394.20元,每月等额还款3,481.65元;
可以看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低于商业贷款近50万元;等额还款的话,每月也少还了1379.23元,总体来说是非常划算的。对于有省公积金的购房者来说,这真是一件喜大普奔的好消息。不过,郑州市在短期内是否会同步该政策,还有待观察。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金额和个人信用等级是有关系的。在贷款之前,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都需要核实自己的征信,如果征信不达标,那么很有可能不批准,就算批准的话利率也较高。
来源: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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