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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投入运用

2019-03-16 09:08:46 来源: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点击:

摘要:焦作市为进一步科学合理利用土地,完善经济税费征收体系,有效实现土地资源价值,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市区开展了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目前,市区新一轮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焦作市人民政府批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焦作市为进一步科学合理利用土地,完善经济税费征收体系,有效实现土地资源价值,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市区开展了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目前,市区新一轮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焦作市人民政府批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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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起,在市区开展的新一轮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定级面积405.74平方公里,包含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工业集聚区东部园区、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等区域。建设用地用途覆盖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特殊、划拨等八类。

焦作市本次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主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与出让成交价的关系。其中: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共划分6个级别,每个级别地价在上轮基础上均有不同程度上涨;工业用地共划分5个级别,每个级别地价较上轮有略微调整。其中:中心城区属工业一级,更新范围、地价基本保持不变,地价为37.6万元/亩,相对上轮36万元/亩,增幅4.44%。按照城市规划要求,该区域内将不再布置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主要应用于存量工业用地的收储补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属二级地,地价为29万元/亩,上轮地价29.33万元/亩,下调1.13%;山阳区的循环产业集聚区属三级地,地价21.73万元/亩,上轮地价23.33万元/亩,下调6.86%;东、西部产业集聚区属工业五级地,地价为15.8万元/亩,上轮地价13.67万元/亩,上涨15.58%。

焦作市新一轮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实施,将为政府加强城市土地资产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平、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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