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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详解房屋维修金如何交存、

房管局详解房屋维修金如何交存、

2010-05-07 08:31:17 来源: 点击:

摘要:购买商品房时,消费者都要为自己的房子购买一份“医疗保险”――房屋专项维修金。今年3月1日,新的《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新办法》实施后房屋维修金如何缴纳、如何使用?昨日上午,郑州市住房保障与房地

购买商品房时,消费者都要为自己的房子购买一份“医疗保险”――房屋专项维修金。今年3月1日,新的《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新办法》实施后房屋维修金如何缴纳、如何使用?昨日上午,郑州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郑州市房管局)发布《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使用消费提示》,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如何交存提倡业主自行交存

以前房屋维修金多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可有的企业收了之后没有及时上缴,甚至挪作他用,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新办法》提倡由业主自行交存。

《新办法》第九条规定: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这样规定,更好地保护了业主的利益。《新办法》提倡业主自行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强行代收业主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代收业主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时,须征得业主本人同意签字后,方可代收,代收后必须在规定的30日内上缴至维修资金专户。


交存多少 无电梯房,按35元/平方米交

《新办法》对现行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暂未调整,但规定:“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目前,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标准交存:出售公有住房的,由售房单位从售房款中提取30%交存;无电梯房屋,由业主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交存;电梯房屋,由业主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5元交存。

如何使用 2/3以上业主同意才能用

按照《物权法》规定,使用房屋专项维修金,应当经维修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业主决策可以采用召开业主大会,经维修范围内双三分之二以上(即人数和票数都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讨论通过的方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业主意见达到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的方式。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可以是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公有住房售房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

使用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原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是申请人。原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存在时,在出具居委会的相关证明后,可由其他申请人申请。

相/关/链/接

只保修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

按照规定,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那么房屋的共用部位、公用设施都有哪些呢?

房屋共用部位,是指单幢房屋业主或者结构相连的不同楼幢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房屋公用设施设备,是指单幢房屋业主或者不同楼幢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排水设施、池、井、非经营性停车场停车库、物业管理用房、信报箱、公益性文体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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