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焦政【2016】11号)规定,JGT2018-2号宗地不再配建公共租赁住房。JGT2018-2号宗地挂牌出让明确以下相关事项:(一)严格按照市规划局出具的控规整体出让,住宅和商业同步开发建设,商业地块开发业态由竞得人与山阳区政府商定。(二)竞得人可依据国土资发[2010]34号文件规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即成交后一个月内缴纳50%出让金,余款在半年内缴清,并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具体以成交后签订出让合同为准。(三)焦规控土字[2017]8号控规中规划的地块四和规划工字路南段住宅未拆迁,不在此次挂牌出让范围内,但由于涉及和平街和工字路道路贯通问题,由山阳区政府负责征迁,拆迁费用由投资集团从矿山厂地块的土地出让收益中支付。(四)该宗地项目的人防工程和停车场等有关事项按相关规定办理,符合总体出让关于人防工程的建设体量。
宗地编号:JGT2018-2号宗地位置:山阳区焦东路东侧、和平街南侧
出让面积:166283平方米(合249.43亩)其中:地块一:60802平方米(合91.2亩)地块二:53991平方米(合80.99亩)地块三:51490平方米(合77.24亩)
土地用途:地块一:商业地块二、三:住宅(配建其他商服)
供地方式:挂牌出让土地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容积率:地块一:商业≤1.8地块二:住宅≤2.2地块三:住宅≤2.20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保证金:46416万元
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92832万元
土地使用权人:新乡市建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焦作市国土资源局
成交日期:2018年7月7日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