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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养老金”你知道如何提取吗?

2020-05-08 09:19:19 来源: 点击:

摘要:   近日,市民邱女士致电本报表示,其所在小区单元楼里的一部电梯坏了,物业表示由于电梯已过质保期,维修金额过大,这笔钱物业服务公司不负责。  房子入住十余年,难免会遇到像邱

   近日,市民邱女士致电本报表示,其所在小区单元楼里的一部电梯坏了,物业表示由于电梯已过质保期,维修金额过大,这笔钱物业服务公司不负责。

  房子入住十余年,难免会遇到像邱女士这样的问题。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损坏,需要维修的金额过大,且不属于物业公司的支付范围时,这笔维修费用该由谁来支付呢?其实,邱女士早已有了属于自己房屋的“养老金”,那就是交房前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据了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业主交存,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业主缴纳的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因此当房屋出现问题时,可以提取这笔专项维修资金。
  记者在市房产管理中心了解到,业主想要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了解更多新楼盘!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报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损坏情况。有关部门接到符合条件的申请后即可受理,并组织人员到现场实地勘验、测量,填写现场查验单。随后,申请人还要提供维修、更新和改造方案,自主选择施工单位,申报施工预算,双方在签订有关合同后,工程造价机构会对维修方案的预算进行审核,并对有关内容进行7个自然日的公示,符合维修条件的,由申请人与施工单位组织施工,申请人按照合同内容对施工材料认证、确认施工方案。申请人自主监理或聘请监理单位驻场监理,签署监理合同,并将维修合同、施工预算书、维修方案、监理合同及维修方案业主书面确认表原件,送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备案。同时,该中心将按规定拨付工程预算总金额的50%维修工程款至施工单位。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由申请人或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业主代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申请人或监理单位将有关报告送交备案存档。工程造价中介机构或业主代表对维修项目决算进行审核并签名盖章,随后对维修项目决算予以7个自然日的公示。申请人将有关手续交至维修中心,即可收到维修总金额45%的尾款,另外5%的尾款作为质量保质金,若一年内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到期后将如实拨付。”市房产管理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介绍。
  此外,根据有关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且维修项目符合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经使用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邱女士想要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单元电梯,那就一定要提前和其他业主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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