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焦作日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市法院全方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截至10月底,共受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6件(含旧存1件),审结5件;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2件,审结2件;受理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4件,审结2件;受理九类涉恶类犯罪案件363件,审结307件。共判处615名被告人刑罚, 其中判处3至10年有期徒刑65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判处无期徒刑1人。
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秉承“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原则,围绕组织领导、依法严惩、宣传发动、机制建设、线索摸排等工作,全方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全市法院均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为专项斗争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全市法院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严格把握取保候审、缓刑、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适用条件。依法运用追缴、没收等多种手段,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对于带有黑恶苗头的各类犯罪团伙,依法加大打击力度,防止其坐大成势。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做到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审结了一批在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
此外,全市法院积极开展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公布举报联系方式,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明确线索移交程序,确保线索摸排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线索,按照线索移交程序及时移送相应的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甄别处理,并将线索摸排移交情况上报上级法院。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已向有关部门移交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线索12条,其中1条经公安机关甄别已经刑事立案。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同时把扫黑除恶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线索,确保除恶务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