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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盘点:焦作楼盘维权问题 最后都怎样了

2019-03-17 09:05:50 来源: 点击:

摘要:焦作房产网结合近期新房投诉的案例,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如何规避“陷阱”。焦作准备购房的朋友可以看看,吸取下经验,以防被坑!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各行各业的质量问题都会被曝光。其中房产类的纠纷事件再度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房子无疑是花销最大的一项,一套房子可能就意味着两代人四张存折来共同负担。尤其是新房的买房的流程很复杂,时间持续的也比较长,出现纠纷的几率也较高,焦作房产网结合近期新房投诉的案例,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如何规避“陷阱”。焦作准备购房的朋友可以看看,吸取下经验,以防被坑!

  

  焦作楼盘问题盘点:

  1、焦作人民公园北门“同和春天”2016年购房到现在交房遥遥无期

  2、焦作盛业清华园,高档社区遭业主投诉

  3、太极中央瀚邸的房产证何时下来,10年了,焦作最牛的开发商

  4、焦作双河湾楼盘延期交房!业主们堵门、扯横幅

  5、万方嘉园何时能办房产证 

  6、焦作铭苑花园拖了几年不交房!如今竟然被查封了

  7、疑是焦作中梁首府:市民购房不到三月降价1000元每平方被投诉

            (以上问题来源互联网如有不实请及时联系删除)

  

 发布房产消费警示,教你规避购房“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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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逾期交房

  

  案例:黄先生反映,他于2011年12月与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7年4月,但在履约过程中,开发商一直到2017年7月才交房,延期交房超过90天。

  

  消费提醒购房者遇到逾期交房等违约违法行为,应根据自身需求并结合开发商补救情况选择要房还是退房。具体来讲,如果开发商能够尽快完善各项证件、手续,尽快使房屋满足交付条件、确保将来能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购房者可以选择要房。当然,即使合同得以继续履行,购房者也有权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定金纠纷

  

  案例:2016年10月,张女士在某开发商售楼处认购了一套商品房,交了2万元认购金并签订了认购书。认购书对房屋位置、面积、价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限等都进行了约定。然而,当张女士如约前往售楼处签订合同时却发现,开发商在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中有许多内容显失公平,例如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免责条款,无法办理按揭款应3日内以现金补足等。对此,张女士认为这是一份不公平的购房合同,拒绝签字,要求协商更改合同。随后,开发商通知张女士没收其定金。

  

  消费提醒“订金”与“定金”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这是开发商规避法律责任的惯用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在商品房交易的过程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是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开发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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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与实际销售不符

  

  案例:覃先生2012年购房,购房过程中,开发商的宣传广告上注明,小区内将配套150平方米的会所,还有数千平方米的绿地供老年人休闲娱乐。交房后,承诺的会所变成了对外经营的酒楼,绿地也变成了停车场。覃先生气愤地表示,当初选择这个小区,就是看中配套齐全,环境优越宜于养老;现在承诺无法兑现,开发商却以合同未出现相关约定为由拒绝兑现。

  

  消费提醒:广告是对整个楼盘的宣传,不会具体到某套商品房,购房者应对具体的单元、楼层、朝向、户型等做具体的了解。比如说“二房变三房”“赠送小花园”“俯瞰江景”,“毗邻公园”等定义较为模糊的宣传,如果购房者是看广告宣称的内容而购房的,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建议购房者不能只轻信广告,应以实物为准,最好到现场观看。其次,承诺内容是否写进合同很重要,开发商对于小区的规划的具体内容已经口头的承诺都必须写进合同才能保证购房者不会被欺骗,即使出了问题,也能维权成功。

  

  再有需要注意的就是房地产销售广告应载明事项:(这涉及到开发商的主体身份和相应的资格问题)1、开发企业名称;2、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3、预售许可证号。如果以上事项欠缺,购房者就应慎重或再做仔细调查。

  

  逾期办理产权证

  

  案例:周女士很气愤,因为其买房4年了,可房产证一直没有拿到。据她介绍,2013年她在某楼盘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开发商口头承诺在9个月内办下产权证。2018年,周女士打算将该房子出让,但是因为没有产权证而迟迟无法交易。

  

  消费提醒: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审批组织施工、建设,以致出现规划及竣工验收困难,是造成产权证逾期的重要原因之一。遇到这种情况,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退房。根据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规定,自合同订立之日起(预售房为交房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应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否则就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其次,如果超过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期限,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使购房者没有拿到房产证的,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逾期办证违约金的,依合同约定主张,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主张逾期办证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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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面积差异纠纷

  

  案例:2012年1月罗先生购买了某小区房屋一套,在2013年12月份开发商交房时,罗先生发现房屋面积由120平方米减小到了117平方米,这种时候他该怎么办?

  

  消费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以此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

  

  房屋质量问题

  

  案例:2014年,何某看中了一套房子,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当日将100万余元房款付清。之后,何某又向开发商缴纳了公共设施维修费等各种费用。2015年,何某花了30万余元对房子进行了装修。可是,2015年8月,其房屋开始漏水,未能实际进住。何某就维修和赔偿问题多次找开发商交涉未果,后诉至法院。

  

  消费提醒:交房的时候,业主都有验房这一步,来检验房屋质量。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者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核验确定情况属实的,购买者有权退房,开发商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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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在新房、二手房、物业等房产交易过程中遇到问题,都可以直接登录焦作房产网“房产家居投诉平台”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提供专业维权,解决您的后顾之忧。同时,您也可以拨打焦作房产网投诉热线:0391-8768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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