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江南变更法人代表声明
2015-05-12 11:09:25 来源: 点击: 次
摘要: 焦作市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绣江南项目)原法定代表人潘国荣郑重声明:我公司于2009年3月30日后被违规变更法人代表,目前已由公安,工商等部门介入处理。在我被更改法人代
焦作市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绣江南项目)原法定代表人潘国荣郑重声明:我公司于2009年3月30日后被违规变更法人代表,目前已由公安,工商等部门介入处理。在我被更改法人代表资格至恢复法人代表资格期间,对润丰公司锦绣江南项目的经营活动,我本人概不负法人代表之责,敬请谅解。
声明人:潘国荣
201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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