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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中遇到这些事你该如何处理?

2017-03-23 09:44:22 来源:北京青年报 点击:

摘要:租房是房产市场上的一部分,租户和业主作为两个不同方面,有着各自的利益与需求。租户因价格贵、急需居住等各方面原因,便通过各种渠道寻求租房信息,而不能保证自身利益;业主则因临时情况转变、租户不能守约使自己身陷困境。

  “来北京之前,我不断地向已有经验的北漂同学询问生活技巧,话题中讨论最多的便是租房”。张宇(化名)说,这几天他遇到了一些麻烦,比较纠结,可能会再次换房。

  张宇来北京工作已有两年,因为房租不断上涨经常换房子。2016年5月跟同学合租一间房,价格也觉得合适。这一段时间,被二房东告知业主把房子卖掉了,并且同时要求涨房租。张宇跟二房东提出,他们的合同上明明是2017年5月到期,即便涨价也应该是5月份过后才能涨价。二房东表示,要不退房要不然就涨租。这让张宇感到困惑,突然房租涨价到底是二房东的意思还是新业主的要求。

  租房是房产市场上的一部分,租户和业主作为两个不同方面,有着各自的利益与需求。租户因价格贵、急需居住等各方面原因,便通过各种渠道寻求租房信息,而不能保证自身利益;业主则因临时情况转变、租户不能守约使自己身陷困境。

  目前,张宇和同学还没有找到适合的房子,面对现在的状况,他表示很无奈,不知道跟二房东的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只能跟二房东一直拖着。

  相关法律界人士表示,租户和二房东签约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关键是看业主和二房东签约的合同有没有规定可以转租。如果合同明确规定可以转租,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是合理合法受法律保护的。《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租户可以拒绝退租,拒绝加钱。如果业主和二房东签约的合同没有规定可以转租,而是二房东私自转租,那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租户只能和二房东协商,或者接受退租和加钱。

  在租房中,要注意协商和合同的法律效力,口说无凭,要在签合同的时候,做出重大协商的时候,最好签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同时为了保障自身利益不受损失,应该特别留意,房东有没有卖房的打算,如果有卖房的打算,要和自己的租房计划匹配,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与张宇这个北漂不同的是,李女士作为房东也遇到令她束手无策的事情。李女士有套房一直出租,前段时间要出售,并且已经有人要买这套房子。于是,她提前跟自己的租户商量好搬出日期。结果让李女士感到不安,租户迟迟没有搬走的意向,经过询问之后,租户找的新房子也需要等待两个星期才能搬过去。这样的情况,使李女士陷入两方为难的境遇中,眼看新业主就要来收房,李女士不能违反合同规定。最后只能给警方打电话来帮忙处理此事。

  很多业主在租房卖房过程中会遇到同样的事情,双方口头协商。专业人士提醒,为确保双方利益均不受损失,业主要卖房,需要提前跟租户协商,要签署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上明确日期。有协议就可以让租户搬走,没有协议,口头承诺,租户可以不搬走。

  通过以上两个事例,提出以下几点租房须注意事项:

  (1)找正规的房产机构租房;

  (2)明确房屋是否可以出租(廉租房、自住型商品房、私搭乱建的房屋要留意);

  (3)是否是业主本人签约,如果不是本人,是否有代理权;

  (4)留意房东是否有卖房的打算;

  (5)留意合同上的租期、付款周期、押金的退回情况;

  (6)明确哪些家具家电损坏,租户必须赔,哪些是房东需要维修的;

  (7)物业交割要清楚,明确水、电、燃气费、车位等费用;

  (8)最重要的一点是明确违约方式,如房东卖房,需要提前几个月跟租户说明,赔偿几个月的租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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